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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用了購物清單去記10種東西,很成功。
然而數量的確很少,所以今次測試,提高難度,把數量提高到40種,但同樣把40種東西也規範在實在的物件上。
而這40種東西就是:
1. 鞋 |
11. 燈 | 21. 橙汁 | 31. 原子筆 |
2. 電腦 | 12. 貓 | 22. 腳 | 32. 蓮藕 |
3. 眼鏡 | 13. 地毯 | 23. 項鍊 | 33. 水 |
4. 跑步機 | 14. 紫禁城 | 24. 酒吧 | 34. 咪高峰 |
5. 椅子 | 15. 飛機 | 25. 戒指 | 35. 大廈 |
6. 衣架 | 16. 刀 | 26. 天鵝 | 36. 青蛙 |
7. 鐘 | 17. 蘋果 | 27. 鑰匙 | 37. 連身裙 |
8. 啞鈴 | 18. 暖爐 | 28. 聖誕老人 | 38. 毛巾 |
9. 雪 | 19. 燒烤叉 | 29. 松樹 | 39. 鋼琴 |
10. 巴士站 | 20. 蛇 | 30. 足球 | 40. 私家車 |
今次想測試的,是數量。
用秒錶計了一下時,所需時間大概是17分鐘,即是25.5秒一種物件(頗多的⋯⋯)
由於今次物件數目較多,所以選擇了使用室外的「路程」而非室內的「宮殿」
兩天後再出來比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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