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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用了購物清單去記10種東西,很成功。

然而數量的確很少,所以今次測試,提高難度,把數量提高到40種,但同樣把40種東西也規範在實在的物件上。

而這40種東西就是:

1. 鞋

11. 燈 21. 橙汁 31. 原子筆
2. 電腦 12. 貓 22. 腳 32. 蓮藕
3. 眼鏡 13. 地毯 23. 項鍊 33. 水
4. 跑步機 14. 紫禁城 24. 酒吧 34. 咪高峰
5. 椅子 15. 飛機 25. 戒指 35. 大廈
6. 衣架 16. 刀 26. 天鵝 36. 青蛙
7. 鐘 17. 蘋果 27. 鑰匙 37. 連身裙
8. 啞鈴 18. 暖爐 28. 聖誕老人 38. 毛巾
9. 雪 19. 燒烤叉 29. 松樹 39. 鋼琴
10. 巴士站 20. 蛇 30. 足球 40. 私家車

 

今次想測試的,是數量。

用秒錶計了一下時,所需時間大概是17分鐘,即是25.5秒一種物件(頗多的⋯⋯)

由於今次物件數目較多,所以選擇了使用室外的「路程」而非室內的「宮殿」

兩天後再出來比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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